学生管理

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.09.05

各系:

根据市学生资助工作整体安排,即日启动困难生认定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对象

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二、认定时间

即日起至9月30日。

三、标准和流程

参照《beat365vip官网登录入口困难生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》(2024年修订)。

四、提交材料

1、本人手写申请书(A4打印纸、正式信笺纸),详细叙述家庭困难情况。

2、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(详情见附件5.1);非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(参考附件3);若无法提供上述两项材料,家庭经济却又实属困难的,由班级评议小组提供认定报告(见附件4)。

3、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核登记表》,按照例表(附件1.1)慎重填写,并郑重承诺所填信息属实,本人(或监护人)确认签字。

五、时间节点

1、9月15日前所有新生完成家庭经济情况普查线上问卷。

2、困难生认定工作时间节点:学生申请(9月20日前)——班级审核(9月25日前)——系审核(9月27日)——资助管理中心审核(9月30日,以系为单位同时提交电子版和带系章的纸质版《困难生认定信息登记表》以及上述材料)——资助领导小组审核(9月30日)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、认定等级为“困难”和“特别困难”。

2、各系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,班主任参加的认定工作组,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;年级(或班级)成立认定评议小组,成员应包括班主任、学生代表等,开展民主评议工作,并逐一与每一名申请人的家人取得联系,了解家庭困难情况,表达学院的关心与支持。组织成立和认定工作相关内容体现在相关会议记录中。

七、特别注意

1、困难生认定工作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中央奖补专项资助,和洗澡、饮水、电话补贴(185专项补贴)等资助政策的前提条件。

    2、注意区分“退役士兵学生”,“退役士兵学生”正常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,后期默认享受“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”,不得同时申请“国家助学金”。